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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說明

根據財政部令 台財資字第1020002795號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於網站消費所開立之電子發票資料將於期限內上傳至整合服務平台留存, 您可至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 或超商多媒體服務機台(如ibon)查詢消費紀錄。

  •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申請將您的各種載具,全部歸戶在您的自然人憑證或手機條碼載具做統一管理。
  • 當您完成歸戶並設定金融帳戶後,未來若電子發票中獎,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將會直接為您對獎並將中獎獎金匯入您指定的銀行帳戶中。

 

「二聯式電子發票」每逢單月25日開獎後,將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統一進行對獎作業,中獎發票領取方式將依您使用發票載具類型及歸戶狀態而區分:

載具 狀態 中獎通知單位 領取中獎發票
手機條碼
自然人憑證具
已歸戶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依據您留存之電子郵件及手機簡訊通知中獎。

亦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或使用超商多媒體服務機 查詢。

已設定
領獎帳戶
獎金將於開獎次月6號直接匯入歸戶指定帳號中(扣除應繳納稅額)。
未設定
領獎帳戶
中獎人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或超商多媒體服務機列印紙本發票向郵局兌獎。
會員帳號 未歸戶 將於單月30日前(遇假日順延),依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所提供之中獎清冊自動幫您核對是否中獎。 中獎發票將於10日內,以掛號郵寄至您的訂單地址。

建議您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進行發票歸戶設定,即可透過平台自動對獎;
若您完成銀行帳戶資料設定,還可自動將獎金匯入帳戶中,不用再擔心發票破損、遺失或忘記領獎。


  • 電子發票愛心碼是由社福團體自行設定的專屬號碼,可於消費時在「填寫訂購資料」頁時選擇發票捐贈給社福團體。
  • 網站將不定期更新發票捐贈之社福團體,並顯示於二聯式捐贈發票單位中供您選擇,若下單時預設之社福團體並非是您所欲捐贈發票的單位,您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申請手機條碼載具,若您已有手機條碼載具,請您直接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自行設定消費發票欲捐贈的社福團體即可。
  • 二聯式發票依據您所指定發票載具類型進行發票開立,您可利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查詢消費紀錄。若您仍有紙本發票需求,請至線上客服提出申請,即可索取紙本發票。
  • 若您於訂購時選擇捐贈發票,依據法令規定,已捐贈的發票將無法索取紙本發票及更改捐贈對象。
  • 三聯式發票,將會於交易完成並確認無退貨需求後,列印並寄出您於訂購時指定的發票寄送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