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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饋金使用規則


回饋金使用規則


  • 會員於Pure17go網站消費時,得以回饋金折抵消費金額,消費每一百元累一點,每一回饋金得折抵新台幣(下同)1元,最高折抵上限為單一商品消費金額之10%(例:消費單一商品1000元,最高可用回饋金10%可折抵100元。惟pure17如另有調整回饋金折抵上限之公告(詳見網站)者,則優先適用該公告之說明。
  • 「回饋金」發放日於付款日起算14天(預購品除外),預購品將於商品實際收到日10天發放回饋金。
  • 2024年1月1日起成立之訂單所獲贈之購物回饋金,使用期限為回饋金發放日起算365日。逾期回饋金自動取消,無法回復。
  • 網站優惠可使用「回饋金」優惠時,商品頁上則會備註相關資訊:※適用回饋金折抵,屆時請於結帳時確認折抵金額即可。
  • 若您於Pure17go消費部分以現金(含信用卡刷卡)付款、部分以「回饋金」折抵消費金額十,Pure17go將針對您實際以現金(含信用卡刷卡)消費的金額,開立統一發票予你(回饋金額不列入發票金額內)。
  • 使用回饋金折抵消費之商品辦理退貨時,系統將不退回您該次消費使用折抵之回饋金,退貨等同放棄「回饋金」使用權,不再回補「回饋金」。
  • 「回饋金」僅限會員個人專屬所有及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為轉讓、設質或繼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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